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宝翔公棚2015年500公里竞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136 | 宝翔公棚2015年500公里竞赛规程 | 河北 |
冠军:2万元 |
亚军:1万元 |
季军:0.5万元 |
第4-101名:0.12万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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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赛(奖金384万元):山东济南,480公里,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万元 |
亚军:6万元 |
季军:
4万元 |
4-10名:2万元/名 |
11-200名:1万元/名 |
201-300名:0.6万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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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0名:0.5万元/名 |
4、小团体赛(奖金11.5万元):
取前20名,前10各发奖杯一樽。
1-3名:1万元/名 |
4-20名:0.5万元/名 |
5、
大团体赛(奖金6万元):
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1-3名:2万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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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双关鸽王赛(5.9万元):1-10名各发奖杯一樽(决赛有效名次)
冠军:1万元 |
亚军:0.8万元 |
季军:0.6万元 |
第4-10名:0.5万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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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论收鸽羽数多少,比赛正常进行,奖金照发。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训放,70公里前训放次数不少12次,并及时上网公布。如遇政府禁令,延迟训放或减少训放次数。每关比赛之间正常的家飞训练,如有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主办单位使用安捷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发生故障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裁决,鸽主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4.大、小团体参赛办法及成绩评定:小团体8羽为一个参赛单位,交鸽8羽以上(含8羽)方可具备参加小团体赛资格。大团体交鸽30羽(含30羽)以上为一个参赛单位,方可具备参加大团体赛资格,上限30羽为一组。70公里训练结束后,参赛鸽友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限8羽为一组,多交者按鸽主姓名分A、B、C······以此类推,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如参赛鸽友未自选组别,主办单位按70公里训练归巢顺序自动分组。团体赛以决赛总成绩获奖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5.双关鸽王成绩评定:以同一羽赛鸽预赛、决赛500名内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列前。如名次相同,按决赛分速前者为胜。
6.预赛报到期为当天,当天无归巢鸽,取消本次比赛,预赛奖金自动转入决赛奖金中,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7.决赛参赛鸽比赛成绩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七.拍卖
1.所有获奖鸽由主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择日进行拍卖,鸽主应在拍卖前提供其获奖鸽血统书。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承办单位,10%拍卖费用。有关奖金及拍卖收入的税务问题由获奖鸽主自理。
2.鸽主自定起拍价的流拍鸽需向主办单位缴纳起拍价的40%后领回,拍卖结束后7天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主办单位处理。
3.比赛拍卖结束7日内,迟归鸽均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其迟归鸽,逾期不领者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所有权。
八.其他事项
1.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公棚无法运行或比赛无法进行,比赛自动取消,退参赛费不退饲养费。敬请鸽友随时关注。
2.参赛幼鸽入棚饲养阶段、家飞阶段、比赛阶段,若发生病亡丢失等意外,属赛前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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