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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双汇赛鸽中心2015年第三届
春季竞翔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双汇赛鸽中心
二、监赛单位
司法公证处、各地鸽协会、裁判、鸽友监赛。
三、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佩戴一枚国家和地区2014年统一足环,鸽龄为{30天—60天)的健康幼鸽,本棚将统一注射疫苗,凡鸽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说明。
四、饲养费及参赛费
赛鸽参赛费及饲养费共650元(500元参赛费+150元饲养费),交鸽时每户会员交纳500元入户费。飞完30公里后由司法公证处、各地协会、裁判、鸽友清棚,清棚后按实际存棚羽数在10天内交清参赛费及饲养费,如鸽主在收款期间联系不上或者拒绝交费,视为自动弃权,入户费归公棚所有,本中心有权作任何处理。全部飞失,退入户费。本届比赛按600羽(清棚计:清棚后超出羽数或不足羽数则按实际缴费羽数计算。本棚可容纳赛鸽4000余羽)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6227 0029 9221 0111 984 (谢斐)
中国农业银行:6228 4817 1129 1527 316 (谢斐)
中国工商银行:6222 0219 1000 5305 957 (谢斐)
农村信用社 :6221 6902 1110 0075 971 (谢斐)
五、交鸽日期,地点,联系方式
1、日期:2014年6月15日—12月31日。
2、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瑞华中学西侧600米。
3、接鸽电话:13974692968(廖)15897463768(谢)
4、传真电话:0746—4712321
六、总奖额:人民币30万—150万
七、奖励办法:(均设指定鸽,指定鸽规程择日网上公布)
(一)预赛:120公里(±5%,司放日期:2015年4月中旬)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前三名发奖杯)
4—20名:各奖500元。
(二)决赛:260公里(±5%,司放地:长沙昭山服务区,司放日期:2015年4月下旬)
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前十名发奖杯)4—10名:各奖7000元;11—50名:各奖4000元;清棚每多8羽,增加一个4000元的奖。(如清棚1000羽,11—100名各奖4000元)
团体奖1—6名:各奖2000元。(发奖杯)。
鸽王:冠军:2000元(发奖杯);亚军:1000元(发奖杯)。
1、本中心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条例暂行规定》;司放当天无归巢鸽,取消本次比赛,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司放当天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比赛结束,余下的奖金由上笼鸽(获奖鸽除外)均分,至规定报到期限仍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时,余下的奖金由归巢鸽均分。各赛站所发生有争议的问题由本次大赛裁判组解决。
2、每户以交鸽8羽为一组,参加团体赛,奖励方法是按有效取名额,同一户名,同一组归巢鸽的数量来定,数量多为胜,若羽数相同,则以第一羽分速高为先。清棚后有8羽以上的归巢鸽的鸽主自行分组并及时联系公棚,而交鸽时有8羽,清棚时不足8羽者则自行组成,扫描系统一旦注册不得更改。8羽以上未分组的鸽户当放弃团体奖,只有同一户名才有获得团体奖的资格。
(三)加站赛:260公里归巢达到200羽(获奖鸽除外)举行加站赛,章程另订。
(四)地区奖杯
各省、市、县交鸽达80羽,则分省、市、县设立一个地区鸽王奖杯。
八、清棚日
本中心飞完第四次训练站(30公里)2天后再进行清棚,由司法公证处、各地协会、裁判、鸽友代表监督。
九、120公里预赛,260公里决赛时间及办法
1、120公里放飞路线:北线120公里(±5%,2015年4月中旬);260公里放飞路线:北线260公里(±5%,长沙昭山服务区,2015年4月下旬)
2、短途训练、正式训练不少于六次。
3、比赛日期:网上公布。
4、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第二日日落。
5、本中心在决赛的前一天,由司法公证处、各地各协会、裁判、鸽友担任监放并执行裁判工作。
6、执行中国《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赛鸽归巢计时使用正规电子扫描计时系统。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7、本中心所有赛鸽入口处均安装电子扫描器。
十、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接种疫苗,隔离观察一周后,正常无事方可进棚。
2、按中鸽协《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有关规定在交鸽截止后10日内如发现病亡、游棚,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截止日10天后,游棚、病亡鸽不再补送。
十一、获奖鸽的处理方法
1、120公里预赛,260公里决赛,加站赛完成后,择日举行获奖鸽排卖会,(所有获奖鸽都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作拍卖费用。
2、其他归巢鸽,在二十天之内凭身份证免费领回,逾期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3、流拍鸽的鸽主在二十天之内将底价的30%交给本公棚,逾期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十二、其他
1、为增强透明度,随时欢迎各地协会、鸽友前往本中心观看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日常训练;并可同过电脑网络查询所送选手鸽的短训和比赛的相关资料。
2、本中心郑重声明:任何涉及造假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十倍罚款。
3、决赛前十天,请鸽主传真参赛鸽血统表到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4、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中心代缴者,可书面委托本中心代理缴纳。
5、本公棚内部工作人员及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所有参赛者有权监督。(不含实验鸽,实验鸽不参与排名及奖金分配。)
6、清棚后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不退饲养费)。
7、预赛后决赛前公棚将进行正常家飞训放,由于家飞训放造成赛鸽飞失、碰撞、游棚、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意外事故造成参赛鸽损失的,视为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赔偿任何损失。
8、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湖南永州市双汇赛鸽中心。
诚招各地收鸽代理商,联系电话:13974692968(廖)
15897463768(谢)
湖南永州市双汇赛鸽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