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河北阳光公棚2015年第七届秋棚竞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208 | 河北阳光公棚2015年第七届秋棚竞赛规程 | 河北 |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200名 |
奖金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2、预赛(280KM±3%):录取前200名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200名 |
奖金 |
2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1500元 |
3、决赛(450KM±3%):录取前500名
名次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第4—10名 |
第11—500名 |
第501名 |
奖金 |
15万元 |
8万元 |
5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注:收费超过6500羽,每8羽增加一个名额,每名奖10000元。
热身赛、预赛报到有效期为司放当日19点结束,决赛有效期为司放次日19点结束。
决赛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时,成绩确定与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A、1、报到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奖金(含比赛规程中设置的所有赛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2、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含250名),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3、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超过规程录取名额二分之一时(不含250名),剩余奖金由归巢鸽均分。
B、电子计时系统如出现故障,影响名次排列时,故障期间归巢的赛鸽名次并列,奖金由故障期间归巢鸽均分;归巢羽数达不到录取名次时,按前述规定执行。
4、三关鸽王:录取前15名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15名 |
奖金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以同一羽赛鸽参加A组三关(热身赛、预、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5、小团体赛:取20名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20名 |
奖金 |
50000元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A、交鸽6羽有资格参与小团体赛。超过6羽且为6羽的倍数应分为A、B、C......组,
50公里清棚后,参赛鸽友交费后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并传真至本中心,不予受理电话编组。未编组或未传真者,本中心视为自动放弃。清棚十天后,鸽主仍未分组,则由本中心电脑自动排序分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鸽主自负。团体获奖以决赛录取500名内同一组赛鸽以入围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含2羽)以上。如入围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B、如报到有效期内团体名次未满,由团体获奖鸽主均分剩余团体奖金;
C、如报到有效期内未产生团体名次,则由决赛具有团体参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
6、大团体赛:取10名(预赛大团体奖:以交鸽30羽为一组,预赛2天报到时间内,以多取胜,羽数相同,以单羽成绩列前者取胜。)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10名 |
奖金 |
30000元 |
20000元 |
15000元 |
10000元 |
7、免费汽车大奖赛
同一名下交够十羽参赛鸽均有资格参加,每十羽在预赛后指定一羽脚环号码,录取前三名,每名奖价值8.9万比亚迪S6一台。
注:以450公里决赛成绩为准。
(二)B组精英赛3000元/羽,
50公里训放后收费:须同时参加A组比赛,与A组决赛同时举行。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N名 |
奖金 |
10万 |
8万 |
6万 |
3万 |
注:按88羽计算,不足88羽参赛鸽则按十取一录取名额,每羽奖励3万,主办方提取10%作为工作费用;超过88羽则每增加10羽参赛鸽递增一个录取名额,奖金3万元,主办方提取10%作为工作费用。
(三)第二届“西南王”挑战赛
1、“西南王”大王,6万一组,每组6羽,限33组,取3名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奖金 |
100万 |
50万 |
30万 |
2:“西南王”小王,3万一组,每组6羽,限55组,取5名
名次 |
冠
军 |
亚军 |
季军 |
第4名 |
第5名 |
奖金 |
55万元 |
35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
3:“西南王”小小王,1万一组,每组6羽,限66组,取6名
名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6名 |
奖金 |
10万 |
10万 |
10万 |
10万 |
注:50公里训放后收费,预赛后指定足环,以450公里决赛成绩为准,以多取胜,羽数相同,以单羽成绩列前者取胜。
1、A组热身赛、预、决赛均增设插组赛、指定鸽赛、十取一赛、一把抓赛,上述赛项如发生重复指定以鸽主为主,其他指定无效。如鸽友之间发生重复指定,由参加该指定鸽鸽友均分该指定的奖金。
2、A组热身赛、预赛、决赛前十名及团体、鸽王、精英赛前十名、及精英赛团体奖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3、注:领取奖金时必须以本公棚签发的有效参赛卡为凭。
八、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所有决赛前500名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均由本中心进行拍卖。流拍鸽交纳底价的40%由鸽主凭参赛卡领回。拍卖时间及规则,公棚将根据比赛日决定,届时另行通知。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须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归巢鸽超过1000羽举办加站赛,所有迟归鸽必须参加加站赛,具体规程决赛后公布。
3、拍卖结束后20天内,迟归鸽鸽主凭参赛卡缴纳100元手续费领回;鸽主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由本中心处理。
九、其它事项:
1、
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
公棚重要信息,将及时上网公布,请鸽友查阅以下网址:
中国信鸽信息网:http://cdguoao.chinaxinge.com
成都市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DHPA.COM
3、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4、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按参赛鸽主所交参赛费数目退还鸽主。
5、以上各赛项奖金均为人民币,由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有获奖者自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和补充权属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
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各地区代收点:
成都:谢
兵
15902877802
成都:黄玉玖
13547919788
成都:刘西明
13880414690
成都:杜礼忠
13568851756
成都:胡文发
13458516988
成都:徐长明
13808223965
成都:王仁发
15008271118
成都:魏锦毅
13408600706
成都:狄佐培
13540654265
成都:张
强
13808195647
成都:赵蜀建
13980836007
成都:许小龙
13558752796
邛崃:李
格
13902102883
华阳:杨辉礼
13980440296
金堂:罗光勤
13608026422
大邑:陈社平
13908210653
新津:郑西川
13568801531
彭州:胡加兴
13547939800
郫县:唐小洪
13982031162
广汉:肖忠国
13508023299
青白江:吴彬
13880078871
重庆:谢
林
13708381516
眉山:邓久元
15328782075
雅安雨城鸽会:陆 询 13308163020
龙泉大面:王泽雄 13666109899
新都:曾令云 1362825919
新都:王友国 13036683322
潼南:郑大全 13062348828
|
略阳:杨小强 13630201661
眉山:徐 俊 13890383537
汉中:廖明正 13992624356
广元:张海林 15522505658
绵阳:顾旭义 13881122968
南充:杜子俊 15298200899
宜宾:代全祖 13086555577
乐山:李健谟 18990600065
泸州:刘志勤 13980252225
兰州:郑 刚 13139275538
泸州:罗建国 15984020597
文县:韩胜利 18919498509
西昌:陈友平 13708148655
自贡:陈金河 13990020381
绵阳:蓝诗海 15881655888
西安:陈发才 15809213223
泸州:李建平 18909080222
陕西洋县:辛辉 15319307966
德阳:肖兵 15281496978
双流:黄尚云 13982156860
崇州:王桂林 13982102358
犀浦:王 军 13550262281
西宁:马 德 13109711888
昆明:王 斌 13759467088
重庆:王 强 18523563796
邛崃:陈 军 15881119168
云南:何益坤 13577046866
唐昌:任天富 13540272181
双流:罗义 13540840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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