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淮安市浦南赛鸽中心2015年第二届秋季竞赛章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288 | 淮安市浦南赛鸽中心2015年第二届秋季竞赛章程 | 江苏 |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公里 |
热身赛 |
9月中旬 |
太原 |
200公里 |
预赛 |
9月下旬 |
介休 |
300公里 |
决赛 |
10月上旬 |
运城 |
500公里 |
注:以上比赛时间只作为参考,具体时间根据鸽子状态及天气情况而定,比赛距离为±10%公里。
四、奖励办法:
1、热身赛(200公里)取前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50名各奖1000元。
2、预赛(300公里)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0名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3、决赛:(500公里)取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0名 |
101-500名 |
10万 |
6万 |
4万 |
1.5万 |
1万 |
4、500公里小团体赛录取前2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凡一人名下交鸽7羽为一组,交鸽时够7羽即具备团体资格。超过7羽的倍数分A、B、C……组,探视后分组,不得更改。(团体成绩以入围二羽为底限)凡在规定日期内未编组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编组为准,决赛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20名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3000元 |
5、双关鸽王,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预决赛两关名次相加少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决赛前者为胜。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6、500公里大团体,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凡同一名下交鸽30羽即具备大团体资格。超过30羽的倍数分A、B、C……组,探视后分组,不得更改。凡在规定日期内未编组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编组为准,决赛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大团体冠军 |
大团体亚军 |
大团体季军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五、获奖鸽及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前500名进行拍卖,包括鸽王前三名及境外归巢鸽。起拍价另定。
公棚将对决赛中的1-50名优胜鸽和鸽王前三名进行拍照留念,照片与优胜鸽同时归竞拍获得者所有。
2、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作为拍卖费用。未拍出的获奖鸽公棚自行处理,未获奖归巢鸽必须全部参加加强赛,500公里获奖鸽不可参加加强赛,收费另定。不愿交费者只排名不得奖,(参加拍卖60%公棚40%鸽主)加强赛结束后鸽友凭参赛卡以及交费收据免费领回,按领鸽之日算起--有效期三天。如鸽主在有效期内不认领,按自动放弃此鸽子的所有权,公棚有权处理。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制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钟为准。在比赛赛鸽归巢时因扫描系统突发故障则以裁判组按照中鸽协最新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2.预赛有效报道期为当日归巢鸽,决赛有效报道期至次日18时。决赛报道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鸽的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已获奖鸽除外。如没有赛鸽归巢,其余全部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
3、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奖的相关税项均由鸽主承担。
七、其他说明:
1、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比赛不能举行(如禽流感)以政府法令为准。公棚不做任何赔偿。公棚按每羽200元饲养管理费收取。剩余参赛费全部退还鸽主。
2、在训放10公里至500公里的比赛上笼前,为确保参赛鸽的竞技状态,公棚将对参赛鸽进行正常飞行训练。造成飞失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
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度,训放100公里或公棚及时在网上发布分组明细,凡不在同一名下的参赛鸽一律不准与其他名下的参赛鸽互换并组,请鸽友免开尊口,谢谢合作。
4、热身赛和预赛前10名,必须入驻公棚监督饲养及比赛装笼,鸽主也可委派他人监督,公棚负责食宿。
5、主办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
6、解释权归繁峙盛世荣翔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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