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北京兰龙公棚2015年500公里大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34 | 北京兰龙公棚2015年500公里大赛规程 | 北京 |
冠军 |
5000元 |
奖杯一座 |
亚军 |
3000元 |
奖杯一座 |
季军 |
2000元 |
奖杯一座 |
4-50名 |
1000元 |
奖杯一座 |
2.300公里预赛取前1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
5000元 |
奖杯一座 |
亚军 |
3000元 |
奖杯一座 |
季军 |
2000元 |
奖杯一座 |
4-100名 |
1000元 |
奖杯一座 |
3.500公里决赛取前500名(前十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
100000元 |
|
亚军 |
60000元 |
|
季军 |
30000元 |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座 |
4-10名 |
10000元 |
|
11-500名 |
8000元 |
|
4.团体决赛(取前40名)前十各发奖杯一樽
冠、亚、季军各30000元4-40名10000元
团体赛参赛办法:交鸽8羽为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可带两羽预备鸽。超过8羽可分为A、B、C、D、.....组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交参赛费时由鸽主自行编组。3日内未编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排编为准。不同名下不得合并编组。缴费结束后在网上发布分组情况,上网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团体赛录取办法:在决赛前50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胜,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名次(团体奖以两羽为底线)
5、鸽王奖:录取前5名,各奖金10000元,以热身赛、预赛、决赛三关分速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高者为胜。
五、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决赛前500名、鸽王前5名、预赛前3名及境外迟归鸽均全部参加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2、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
3、拍卖会次日后10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4、决赛结束后公棚安排一场520公里加强赛,加强赛章程在500公里决赛后公布。所有迟归鸽全部参加排名赛。获奖鸽参加拍卖,加强赛所有迟归鸽免费领回。
5、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公棚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六、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
1、2015年3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本公棚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为强化赛鸽体质,收鸽结束后公棚将对赛鸽进行强行家飞,丢失、伤亡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3、自市鸽会查棚后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第一关比赛至决赛上笼,在此期间飞失或死亡的参赛鸽属于自然淘汰,本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公棚的一切训放和比赛将参照中鸽协制定的(信鸽竞翔规则及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电子扫描时钟为准。若电子系统出现故障无法确定比赛
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2比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至次日18:00止.
3,如在比赛中发生有效报到期内名额未满200羽的情况,剩余奖金(含团体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超过200羽(包含200羽)不足500羽,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报道期无归巢鸽,全部奖金由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
4、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有参赛鸽主自理。
5、如遇疫情及不可抗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兰龙公棚所有
北京兰龙公棚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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