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2015年中北国际赛鸽中心第三届秋季竞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43 | 2015年中北国际赛鸽中心第三届秋季竞赛规程 | 北京 |
秋季赛事 |
奖项 |
金额(元) |
第一关比赛 |
冠军 |
40000 |
亚军 |
30000 |
|
季军 |
20000 |
|
4-10各 |
10000 |
|
第二关比赛 |
冠军 |
40000 |
亚军 |
30000 |
|
季军 |
20000 |
|
4-10各 |
10000 |
|
第三关比赛 |
冠军 |
40000 |
亚军 |
30000 |
|
季军 |
20000 |
|
4-10各 |
10000 |
|
第四关比赛 |
冠军 |
40000 |
亚军 |
30000 |
|
季军 |
20000 |
|
4-10各 |
10000 |
|
第五关比赛 |
冠军 |
300000 |
亚军 |
150000 |
|
季军 |
100000 |
|
4-300各 |
10000 |
|
五关鸽王 |
冠军 |
120000 |
亚军 |
80000 |
|
季军 |
60000 |
|
4-150各 |
10000 |
注:第一关至第四关前三名、第五关前十名、五关鸽王30名获得者均颁发精美奖杯一樽。前四关每关的剩余参赛费均进入第五关奖池。
五、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由国家级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每关集鸽均由裁判组(裁判员)逐一读号核对,集鸽,上笼。
4、每关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迟归鸽丧失下一关比赛资格;第五关比赛名次未满,则剩余名次奖金由本关上笼鸽均分(已经获奖者不再参加)。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本届比赛取消。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第五关获奖鸽前300名及五关鸽王150名将在比赛后择日进行拍卖,具体时间及拍卖办法详见网站公告,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其他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如网站发出公告后10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赛鸽由本公棚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其他事项
1、欢迎鸽友在训放、每关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一关前不少于10-15次5-200公里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北国际赛鸽中心所有
主办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中北国际郑重承诺:本规程发布之日,所有奖金已经存入指定账户,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总数不变,规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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