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2015年第二届山西省太谷县怡宾信鸽公棚大奖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443 | 2015年第二届山西省太谷县怡宾信鸽公棚大奖赛规程 | 山西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1000元 |
2、决赛500公里,前十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1—100名 |
101—500名 |
120000元 |
80000元 |
6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3、团体,前十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30名 |
40000元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4、鸽王前10名各发奖杯一尊。(鸽王1—5名各发奖金5000元)。
双关鸽王1—5名 |
5000元 |
七、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前500名、鸽王前10名、预赛前3名和境外归巢鸽全部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返还鸽主,40%归公棚。(起拍底价1200元)流拍鸽按起拍价的40%鸽主领回。迟归鸽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
八、其他说明:
1、本公棚遵守中国信鸽协会《公棚竞赛管理办法》及张家口市信鸽协会《监管条例》
2、本公棚训放比赛使用中鸽协指定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由现场裁判委员会裁定。
3、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一律照发,集鸽前将“保证金”存入市鸽会指定银行,预赛前将全部奖金共同封存于市鸽会指定银行。
4、收费结束本公棚将把所有参赛鸽友实名信息提交张家口市信鸽协会保存,产生疑问以便查询。
5、决赛有效报道期为赛鸽归巢次日19点,在有效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取消此后全部比赛,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具有团体资格的赛鸽均分团体奖);如归巢鸽不足200羽,剩余奖金由参赛鸽均分;200羽以上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6、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公棚退还所收参赛费及赛鸽,扣除100元饲养管理费,已丢失赛鸽公棚恕不做赔偿。
7、赛鸽在训放比赛期间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8、为强化赛鸽体质和参赛鸽状态,预、决赛前后仍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此期间丢失或伤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10、本规程解释权属张家口万佳国际赛鸽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