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公棚2015年规程——天津天羽翔公棚(新棚)2015年国际鸽联(F.C.I.)世界排名大奖赛(中国天津天羽翔站)比赛规程
编号 | 标题 | 地区 |
531 | 天津天羽翔公棚(新棚)2015年国际鸽联(F.C.I.)世界排名大奖赛(中国天津天羽翔站)比赛规程 | 天津 |
比赛类型 |
比赛时间 |
司放地点 |
空距(公里) |
第一关(热身赛) |
2015年9月中旬 |
杭锦旗 |
300 |
第二关(预
赛) |
2015年9月下旬 |
鄂托克旗 |
400 |
第三关(决
赛) |
2015年10月上旬 |
宁夏陶乐 |
500 |
第四关(加强赛) |
2015年10月上旬 |
宁夏中卫 |
550 |
注:以上比赛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切实调整。
三、
参赛费用
1、
每羽参赛费人民币600元,饲养费人民币200元(共计人民币800元);
2、
饲养费200元须交鸽时交清,谢绝赊欠。120公里训放未能上笼的参赛鸽退还200元饲养管理费。
3、
参赛费以120公里训放裁判逐羽扫描上笼清棚名单为依据收取,在清棚后7日内交清同一名下所有赛鸽的参赛费;逾期不交费者,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及参赛权,赛鸽一律取消比赛资格,不得上笼,不得转让,此赛鸽的处置权归本俱乐部所有。120公里训放及之后如有丢失视自然淘汰,本公棚不予任何赔偿,请鸽主见谅。
四、
录取名次、奖金分配及标准
1、
第一关(热身赛):取前5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50名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各800元 |
2、
第二关(预
赛):取10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0名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各800元 |
3、
第三关(决
赛):取前50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401名-500名不参加拍卖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名 |
11—500名 |
60000元 |
4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各5000元 |
4、
第三关(决赛)小团体赛:取前2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小团体)冠
军—20名 |
奖 金 各10000元 |
5、
第三关(决赛)大团体赛: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大团体)冠
军—3名 |
奖 金 各20000元 |
6、
三关综合鸽王: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名 |
10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各2000元 |
三关鸽王赛:即热身赛(前500名)、预赛(前500名)、决赛(前500名)三关名次相加,先者为胜,如三关名次相加相同,以第三关名次前者为胜。
7、第四关(加强赛):取前20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200名 |
8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各1000元 |
8、
团体:鸽友凡在交鸽时同一名下交够8羽即为一个小团体,交够16羽为两个小团体,凡在交鸽时同一名下交够30羽即为一个大团体,交够60羽为两个大团体,以此类推,多交参赛鸽可以A、B、C……区分,训放180公里后三天内同一名下即分组,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团体不可多人并组,逾期由本俱乐部系统自动编排为准。
团体录取名额必须在第三关比赛500名获奖鸽中同一组获奖2羽以上者产生,入围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如团体录取名额未满时,剩余团体奖金由获奖团体均分。
9、第一关比赛清棚上笼羽数超过6000羽,每超10羽增加一个获奖名额,奖金2000元(不参加拍卖、不计团体)。
五、
各级别比赛设指定鸽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
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归属:
1、
第三关(决赛)前400名及第四关(加强赛)前200名获奖鸽必须由本公棚组织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俱乐部。增加的获奖鸽及第三关401-500名获奖鸽不参加拍卖,鸽主在拍卖会当天持参赛卡每羽交起拍价的40%领回,逾期不领由本俱乐部处理。
2、
流拍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在拍卖后7日内每羽交起拍价的40%领回,逾期由本俱乐部处理。
3、
未获奖归巢鸽待拍卖后10日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逾期由本俱乐部处理。
七、
意外处理
1、
参赛鸽在清棚前发生病亡、丢失的本俱乐部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本俱乐部不负责赔偿。
2、在各项比赛间隔期,为了赛鸽体能恢复,公棚将恢复正常操训,此过程如有赛鸽发生损失属于自然淘汰,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赔偿。
3、比赛有效期为开笼后至次日18时内有效,如分速相同以电脑打印先后顺序为准。在有效报道期内遇名次未报满时,其获奖鸽分别依所取名次获取,剩余该项赛事的奖金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已获名次鸽不参加均分;报道期内无归巢鸽时,除团体奖金和双关综合鸽王奖金外,所余该项赛事的奖金全部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
4、若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交通故障、政府禁令(包括禽流感)等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根据体育比赛原则,本次比赛自动取消,鸽主交200元饲养管理费领回赛鸽,未归巢赛鸽视为正常淘汰,主办单位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若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5、比赛使用电子扫描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如发生故障则以裁判组裁定为准。
6、涉及相关税务、汇费事宜,由鸽主自理。
八、交鸽时间、地点、汇款方式
1、收鸽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6月30日
节假日不休息
A、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呼清路18公里右转11公里郭顺营村)
全天收鸽
联系电话
13664746474
B、呼和浩特市信鸽协会:周六、日上午9:00—下午17:30、周三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13848184867
C、外地鸽友可通过汽车、火车等托运,提前告知我方接站,请在一周内将饲养费汇入指定账号。
接鸽电话
15335561719
13664746474
2、汇款方式
建设银行6227
0004 1116 0014 447林莹莹
农业银行6228
4808 7033 3840 714林莹莹
工商银行6222
0206 0201 2410 109林莹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给本俱乐部,并请注明鸽主姓名、电话、赛鸽足环号以便查询。自动传真0471-3303200
九、其他事项
1、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内蒙古信鸽协会颁发的《内蒙古信鸽公棚管理规定》。
2、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参赛鸽入棚经信鸽协会查棚后不得更名。
3、奖金发放、领鸽等事宜均以参赛卡为准,请鸽友妥善保管参赛卡。
4、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未尽事宜本俱乐部将另行通知。
2015年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精英大奖赛规程
一、参赛费及获奖名额
1、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在本年度第三关赛同时特举办精英大奖赛,参赛费每羽1000元,每55个参赛名额产生一个伍万元大奖,各发奖杯一樽;以此类推,名额以实数为准,产生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二、报名时间及交费方式
1、报名时间与本届秋赛收鸽期限相同。
2、交费时间为120公里清棚后与普通参赛费同时收取,也可将大奖赛参赛费汇入本俱乐部指定账号,同时必须把汇款凭证、鸽主姓名、联系电话传真至本俱乐部。如在规定收费结束前没有交费,本俱乐部将取消其参赛名额转给其他有意参赛的鸽友。
汇款方式
建设银行6227
0004 1116 0014 447林莹莹
农业银行6228
4808 7033 3840 714林莹莹
工商银行6222
0206 0201 2410 109林莹莹
联系电话:13848184867
13664746474
自动传真:0471—3303200
三、赛事事宜
1、在本届第二关(预赛)比赛结束5日内将参加精英赛的参赛鸽足环号及鸽主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传真至本俱乐部。
2、本届精英大奖赛实行实名制、参赛的鸽友必须是鸽主,不得用其他鸽友名义参赛。鸽友一经报名,参加精英大奖赛的名额不得更改转让。
3、在各关赛期间本俱乐部仍需进行正常操训,以保证赛鸽状态,在此期间丢失的参加精英大奖赛的赛鸽本俱乐部不予退还参赛费,不负责任何赔偿。
4、精英赛成绩以第三关赛成绩为准,名次靠前者胜。
5、如已报名参加精英赛并交纳参赛费的鸽友在第二关赛后已无鸽进行第三关赛,本俱乐部将取消参赛资格退还参赛费,其参赛名额将由其他有意参赛的鸽友交费参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所有。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