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201500586.htm
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2015年第二届竞赛规程
暨2015年“隆飞尔”(中国)赛鸽节
奖金656.7万元
每羽收费1600元,取500名,末等奖1万元
120公里训放结束
交费后上手探视
决赛归巢鸽免费领回
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举行,奖金全额发放
承办单位: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
协办单位:隆飞尔(中国)联络代表处
监赛:全国各地鸽友代表
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是30至45天鸽龄健康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信鸽组织承认的2015年正式足环。假足环成绩无效责任自负,实名制参赛。如境外鸽友欲参加本公棚比赛,为辩真伪,交鸽时必须出具中国海关进关手续及血统书,否则一律谢绝。
2.
参赛鸽由承办单位统一接种德国隆飞尔疫苗(新城疫、鸽痘、沙门氏)交鸽前已接种疫苗须向承办单位主动说明备案。饲养全过程有德国隆飞尔健康用药计划作保证。
3.
鸽友将参赛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协议鸽免谈。
竞赛项目:
1.
本次竞赛由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加站赛组成。
2.
热身赛(180公里)
日期: 9月下旬
地点:通辽左翼后旗
3.
预
赛(300公里)
日期: 9月末
地点:通辽舍佰吐
4.
决
赛(500--550公里)
日期:10月上旬
地点:内蒙乌兰浩特
注:具体比赛时间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参赛细则:
1.
团体赛:凡交10羽参赛鸽为一参赛单位,即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最后一次120公里训放由各地鸽友代表执裁,采用人工逐羽扫描方式进行集鸽,归巢后5日内参赛鸽主自行确定同一名下的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多于10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为准,编组A、B、C……以此类推。逾期则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一经确定不可更改,信息即时上网公布。
2.
团体赛以决赛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鸽羽数相同,则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列前者为胜,最少需入围2羽。
3.
鸽王赛: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名次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名次列前者为胜。
4.
指定鸽赛:限比赛前一天晚8点结束报名,90%作为奖励,10%作为公棚组织费用,届时将公布比赛具体方案。
交鸽事宜:
1.
交鸽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节假日不休息
2.
交鸽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德胜镇(原大荒乡)盘锦翔冠赛鸽公棚。
3.
外地鸽友可通过空运至沈阳桃仙机场,汽运及铁路至盘锦(运费自理),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人员接收(各地区不设代理)
联系人 刘旭
18604278999
杨庆玉 13998738833
电话 0427-5697555
传真 0427-5582444
参赛费用:
1.
饲养管理费每羽200元,参赛费每羽1400元(境外鸽友交纳等值外币、报名费、检疫费、运费自理),预定参赛时每位参赛者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600元,最后一次训放结束后参赛保证金自动转为参赛费及饲养管理费,如遇所交参赛鸽全部丢失或病亡,承办单位将返还该参赛者的全额保证金。
2.120公里训放后鸽主现场交费探视上手看鸽(公棚将会安排具体探视日期,
届时在网站通知,不想探视鸽主提前通知公棚)。
120公里训放结束后5日内鸽主必须按照实际存棚数交清同一名下全部参赛鸽的参赛费用,每羽1600元,否则参赛保证金不予返还,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弃权鸽不予认购不予上笼参赛,承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
3.
热身赛前参赛鸽将正常家飞,已交费鸽如热身赛未上笼则承办单位退还鸽主所交参赛费。
4.
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用直接汇入以下帐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主姓名、电话、汇款项目、羽数等后传真至本公棚以便查询。
农业银行
姓名:杨素莉
卡号:6228 4921
7800 1720 176
(免手续费)
邮政银行
姓名:杨素莉
卡号:6210 9823
2000 3115 683
奖金分配:
1.
热身赛(180公里)奖励前50名,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50名各奖1600元
2.
预赛
(300公里)奖励前100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1.5万元
亚军1万元
季军5000元
4—100名各奖1600元
3.
决赛
(500公里)奖励前500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20万元
亚军10万元
季军5万元
4---10名各奖3万元
11--100名各奖1.5万元
101-500名各奖1万元
1600名幸运奖1600元
4.
团体赛
奖励前30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6万元
亚军4万元
季军2万元
4—10名
1万
11—30名各奖5000元
5.
鸽王赛
奖励前10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3万元
亚军2万元
季军1万元
4—10名各奖5000元
注:所有获奖鸽的奖金和拍卖所得全部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竞赛规则:
1.
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全程比赛裁判由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的集鸽、运输、司放、监放、成绩审定等各项工作。参赛鸽路训10-15次(5-120公里),训放及比赛时欢迎参赛鸽主自愿报名监督。
2.
比赛采用国际标准GPS测距及计算公式,为有效防范外界、内部电子环作弊,本公棚使用全世界最先进的德国隆飞尔优必胜BENZING电子扫描系统计
时,电子环随时以外码、内码及比赛变码、密码认证查核,按分数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领先,分速相同按计时系
统自动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比赛不能进
行,本场比赛取消一周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
决赛集鸽均由裁判员逐一读号核对集鸽,将采用一次性特制防揭密封足环,封环如有人为造成的破损或揭开均成绩无效,名次下移。
4.
赛鸽入棚后立即佩带电子足环,承办单位将提供24小时全方位监控系统,随时接受参赛鸽友的指导与监督。
5.
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6、决赛后将举行550公里加站赛,所有决赛归巢鸽必须参加,每羽参赛费1000元,交费的得奖金,不交费的得名次,
奖金分配以交费为准,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7. 120/180/300/500公里集鸽监赛人员为前一站的7名、17名、27名、37名、47名、57名鸽友监赛下一站赛事。
8.
精英挑战赛和汽车大奖赛具体方案网上另行通知。
赛鸽归属
1 2015年7月10日前参赛鸽如发生丢失或病亡,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鸽主补交,补交鸽仍具备团体赛的参赛资格,7月10日后参赛鸽发生丢失或病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承办单位不负责赔偿,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鸽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鸽友领回,为保证参赛鸽的竞技状态,热身赛后参赛鸽将正常家飞,热身赛后飞失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承办单位不负责赔偿。
2.
决赛结束后,择日举行颁奖和拍卖会,对决赛前500名获奖鸽、鸽王及境外归巢鸽进行拍卖,(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起拍价1600元,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承办单位。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3.
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交纳拍卖底价40%领回,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拍卖结束后7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承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迟归鸽外地托运费自理。
4.
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突发因素或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承办单位将退还鸽主所交参赛费。
5.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