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奖金3600万
主办单位,辽宁腾飞公棚。
监管单位,鸽友监放委员会。
郑重承诺,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谢绝协议鸽。
1,本届比赛拟收5500羽取500名每多收7羽加一名。
2,为了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鸽友监放委员会成员在100公里结束后,由归巢鸽的8名,18名,28
名,38名,48名鸽主组成。(各项比赛同上)
一,参赛条件。
1,凡是认可本公棚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赛鸽必须是出生25天-45天的健康幼鸽,并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8年正式足环方可参
加比赛。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交鸽时鸽主自行接种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请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二,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一关,空距,200公里2018年9月。
2,二关,空距,300公里2018年10月。
3,三关,空距,500公里2018年10月。
三,团体赛以6羽的参赛鸽为小团体,多交按6羽的倍数另算一组,编组按,A-B-C 以此类推。
1.本次比赛设大团体20羽为一组,超过20羽可分A、B、C……组。大团体同时具备小团体资格。
100公里后分组,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过时按电脑自动编组。大、小团体以决赛的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
胜,2羽以上含两羽,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名次靠前者为胜。
2,鸽王成绩计算法,将同一羽参赛鸽以三关成绩相加,综合高者为胜,若相同已决赛名次在前者为胜。
3,以上比赛如遇不适合放飞的天气或其他情况,比赛时间顺延择期举行,鸽友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通
知或电话垂询公棚工作人员。
四,参赛办法。
1,每羽参赛鸽【人民币7500元,含饲养费200元人民币】,交鸽时先交200元饲养费一视同人。
2,赛鸽入棚即可佩戴电子环,如参赛鸽在2018年7月20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
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裳。
3,训放100公里后由鸽友监放委员会监督查棚,查棚结束后网上公布,统一安排探视缴费时间,探视时发
现赛鸽丢失的退还饲养费200元。
五,收鸽时间,2018年3月10日---2018年6月30日。
3,收鸽地点,辽宁腾飞公棚,及各地代收点。
1,本地区鸽友可将参赛鸽送至本公棚,也可预约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将赛鸽发至沈阳车站或机场,但
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2,参赛费可直接汇入公棚指定的帐号,汇款后将汇款单注明参赛名称和参赛鸽足环号后传真至腾飞公棚
汇款单和参赛卡将作为奖金领取依据,参赛鸽友注意保存。
3,境外鸽友缴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农业银行卡 622848 002840 2062971 武玉玲
工商银行卡 622202 030207 2841596 武玉玲
五,监赛办法.
1,为了公平,公正,公开,本届比赛均由鸽友监放委员会集鸽监放(公棚发给每成员每天400元补助),
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列排名次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遇电子系统故障时,可采用人工记录,记录时
不能区分的成绩,其名次并列奖金均分。
2,预赛,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下午18时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成绩未满
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3,第一关比赛结束后,为了保持赛鸽的状态,公棚将安排正常家飞,期间如有赛鸽游棚丢失或意外死亡
本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奖金分配。
1,第一关200公里.
冠军 5万元 亚军 3万元 季军 2万元 4--100名各1万元
2,第二关300公里.
冠军 5万元 亚军 3万元 季军 2万元 4--100名各1万元
3,第三关500公里
冠军 100万元 亚军 60万元 季军 30万元 4--10名各15万元 11--100名各10万元 101--500名各5
万元
4,鸽王,冠军 5万元 亚军 3万元 季军 2万元 4--30名1万元
5,小团体,冠军 10万元 亚军 8万元 季军 4万元 4--30名2万元
6,大团体。冠军 20万元 亚军10万元 季军 5万元 4-20名4万元
七,其他事宜
1本届决赛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流拍名次鸽按拍卖现场起
拍价的40%交公棚领回,拍卖时间网上通知。
2,迟归鸽由鸽主免费领回,领回时间比赛结束15天内,到期不领的公棚按无主鸽处理。
3,训放100公里赛鸽归巢查棚后,参赛鸽友探视时必须将存棚鸽参赛费交清(如不能按时交清视为放弃参
赛资格,由公棚统一处理不予上笼和认购),探视结束后,丢失,死亡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
负任何责任。
4,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赛,如遇疫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条文执行,本
公棚不负任何责认。
6,本规程最终解释权由辽宁腾飞公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 电话 13766167568 刘先生 电话 微信号办公专用 W17741495989 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