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拥博赛鸽中心2018年第四届秋赛规程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 2、必须佩带一枚2018年所在国家或地区统一足环,鸽龄30日以上健康鸽。 3、每位会员必须缴纳2018年的本中心参赛保证金1000元,缴费时可转入当年参赛费,注册后无赛鸽者退还保证金或转入下一年。收费鸽不缴参赛费的,参赛保证金不退。 4、接鸽时间:2018年3月1日—6月15日止。 5、收鸽期间及时上网公布资料,以便鸽友查对,期间出现病亡鸽,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6、赛线:西北线 7、参赛费的90%用于奖金发放。 二、竞赛项目、奖励办法 1、双关赛:预赛300公里录取前30名;决赛500公里录取收费羽数的13%。 2、具体奖金分配如下: 200公里热身赛(已交参赛保证金):按500羽收费计算,取前三名,具备参赛资格的必须是已缴参赛保证金的,每一小组可报两羽参加。探视时或探视后两日内确定环号.冠军得总奖金的0.9%约得2000元;亚军得总奖金的0.54%约得1200元;季军得总奖金的0.36%约得800元。
预赛300公里:按500羽收费计算,冠军得总奖金的0.89%约得2000元;亚军得总奖金的0.67%约得1500元;季军得总奖金的0.445%约得1000元;总奖金的6%由4~30名平分每羽约得500元。 决赛 500公里:按500羽收费计算,冠军得总奖金的6.68%约得1.5万元;亚军得总奖金的4.45%约得1万元;季军得总奖金的2.67%约得6千元;总奖金的9.34%由4~10名平分每羽约得3千元;总奖金的50.6%由11名~有效获奖名次均分每羽约得2100元。如超过500羽收费,多出的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再做相应的增加调整。 小团体取前6名,按500羽收费计算,冠军得总奖金的0.67%约得1500元,亚军得总奖金的0.445%约得1000元,季军得总奖金的0.356%约得800元,4~6名均分总奖金的0.67%每羽约得500元。 大团体取前6名,按500羽收费计算,冠军得总奖金的0.67%约得1500元,亚军得总奖金的0.445%约得1000元,季军得总奖金的0.356%约得800元,4~6名均分总奖金的0.67%每羽约得500元。 双关鸽王录取前6名:按500羽收费计算,冠军得总奖金的0.67%约得1500元,亚军得总奖金的0.445%约得1000元,季军得总奖金的0.356%约得800元,总奖金的0.67%由4-6名平分每羽约得500元。 本届比赛所设大团体、小团体、双关鸽王奖,都在获奖鸽中产生。小团体以7羽为一组,超过按7羽的倍数分A、B、C……组,大团体以16羽为一组,超过按16羽的倍数分A、B、C……组,按决赛站靠前获奖鸽多者为先。如遇羽数量相同的,按决赛站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收费探视后三日内,大小团体明确分组,未明确分组的,按电脑自动排序分组。 双关鸽王以同一羽参赛鸽两关分速相加,数值大者为先,如遇数值相同,按决赛站分速高者为先。 所有获奖鸽的前三位发奖杯一尊. 三、参赛费用,付款方式: 具体费用:每羽参赛费450元,饲管费150元,合计每羽600元。9月1日清棚至80公里未归巢的赛鸽,本中心只收饲管费100元,探视日后的赛鸽至决赛结束,本中心收取饲管费150元。探视时先缴清同一名下的所有费用,凭收费凭证或参赛卡进行探视。不探视者提前通知本中心,并在数据公布后5日内缴清同一名下所有参赛鸽的费用,因本中心是寄养棚,拒收一切协议鸽、人情鸽。缴费后,正常家飞、训放和比赛时丢失的赛鸽属于自然淘汰,不退费。不缴费的参赛鸽视为鸽主放弃一切所有权,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收费结束后的迟归鸽,如鸽主不补缴费的不参赛,或成绩无效。 经海安县信鸽协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由本中心增补地方大奖赛名额,无论本地或外地会员,只要承认海安县2018年秋季幼鸽大奖赛章程的,可由本中心,统一申报至海安县信鸽协会,由海安县信鸽协会登记足环号,加盖滚章,缴全大奖赛参赛费每羽350元后并入大奖赛名额内,海安县信鸽协会将按每增补三羽,50元组、50+100元组、50+100+200元组各增加一名尾奖的方式适时公布在网站上,原章程的奖项不变,为了便于管理,本中心的增补鸽必须是在本中心棚内的赛鸽,欢迎各地鸽友踊跃报名参加。在本中心参加地方赛获奖的赛鸽,不参加地方信鸽协会的拍卖,由本中心统一拍卖。 所有参赛费交海安信鸽协会代管代发。 汇款方式: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海安县信鸽协会。(支票户) 账号:10700101040224288 参赛保证金汇入:农业银行,江苏分行,王李霞 帐号:6228480425778209576 外地鸽友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单、联系地址、参赛名字及手机号码传真至本中心(若因无传真导致登记遗漏的责任自负),传真号:051388710210,中心联系热线:13073200909. 四、竞赛办法: 1、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本中心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 2、决赛有效报到期从第一羽归巢起至次日日落后一小时有效。本届比赛不设伯马制,若有效报道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未获奖的上笼鸽均分,如放飞后两日内无鸽归巢既终止比赛,所有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平分,获奖鸽封环套揭开的一律取消成绩,名次顺序递增,最终以裁判值裁的结果为准。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本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五、获奖鸽拍卖: 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鸽主凭参赛卡领取奖金和拍卖所得款。拍卖所得款项的60%归鸽主,40%为本中心所有,流拍鸽鸽主按起拍价40%交本中心,并在三日内凭参赛卡到中心领回流拍鸽。过期不领的赛鸽视为鸽主放弃由中心全权处理,迟归鸽凭参赛卡免费领回,获奖鸽奖金如遇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注: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海安县拥博赛鸽中心所有。
海安县拥博赛鸽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