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奖赛鸽中心2018年第二届(秋棚)
570万元大奖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云南金奖赛鸽养殖中心
监赛单位:昆明市信鸽协会
一、比赛办法
1、本公棚将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公棚赛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暂行规定》,查棚、比赛由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比赛时欢迎各地鸽友代表随车前往参观比赛开笼过程。
2、比赛实行伯马制,若比赛报到期内名次未取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3、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保证奖金全额兑现。
4、比赛使用中鸽协批准认可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按《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执行。
5、本中心拒收任何形式的协议鸽。
6、幼鸽入棚即佩戴电子脚环
二、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或各地区认可的2018年统一足环,假足环一经发现成绩无效,责任自负。实名制参赛。
2、参赛鸽龄30—60天的健康幼鸽。
3、参赛鸽入棚期间公棚统一为每一羽幼鸽接种疫苗,已接种过疫苗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4、拒收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或已带疫情的参赛鸽入棚。
5、境外鸽需交纳等值外币、关费、检疫费及运杂费一律自理。
6、交鸽时间: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参赛费用
1、每羽收参赛费1200元(含饲养费),查棚后一次性交清参赛费,收费不二价,一视同仁,谢绝讲价。
2、查棚时间:2018年9月,昆明市信鸽协会裁判查棚时,逐羽核对足环,进行一次20公里训放,按实际归巢羽数收费,鸽主在15日内交清名下全部参赛费, 15日内未交参赛费的鸽主,鸽子由本中心自行处理,原鸽主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汇款交费的鸽友,必须把汇款小票、手机号码、鸽主姓名传真至我公棚,否则出现错误造成的损失由鸽主自负,汇款产生的汇费由鸽主自理,不得扣减。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路线:南线
2、预赛司放地:墨江境内253公里(±5%),时间为2018年11月上旬,报到1天,放飞当日晚20点止。
3、决赛司放地:景洪境内406公里(±5%),时间为2018年11月中旬,报到2天,放飞次日晚20点止。
4、预赛前训放不少于8次。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相关信息将上网公布。
五、奖励办法
1、预赛:取前200名
冠军:3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2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10000元(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4000元(奖杯一樽)
11名—2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400名
冠军:20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10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50000元(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20000元(奖杯各一樽)
11名—400名:各10000元
3、团体奖:取50名
冠军:20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10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50000元(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20000元(4名—10名奖杯各一樽)
11名-50名:各10000元
4、鸽王奖:取10名
冠军:3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2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10000元(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10000元(奖杯各一樽)
5、每次比赛时同时进行指定鸽赛,规则到时制定,上网公示,欢迎参加。
六、团体赛
在决赛1——400名中产生,取前50名,每组进奖二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排名,(若报到期内名次未取满由进奖的团体组均分),鸽主在150公里训放结束后4天内进行分组,不分组的将由电脑自动分组(4天后150公里归巢的赛鸽不得编入团体),8羽一组,交鸽时已交8羽者,150公里训放后不足8羽的也有团体赛资格,超过8羽的(必须是8羽的倍数)可编成A、B、C、D……多组。若相同羽数以决赛第一羽快者为胜。
七、鸽王赛
以预赛、决赛两关名次相加最小数为胜,若出现数字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八、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理
1、决赛获奖鸽1—400名必须参加拍卖。
2、拍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拍卖运作费。
3、流拍鸽,鸽主需交起拍价的40%领回。
4、未获奖的归巢鸽,拍卖后15天内鸽主免费领回,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5、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
九、相关事宜及其它
1、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敬请参赛者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自愿参加。
2、参赛鸽入棚期间病亡,查棚前后家训飞失,训放未归及预赛归巢鸽均需正常家飞,如有游棚未归的均视为自然淘汰。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若某站次训放归巢数达不到录取名次时,我中心将终止比赛,奖金由该站上笼鸽均分)。
4、收鸽查棚后羽数超出6600羽收费的存棚鸽,超出部分每10羽取1名的名次递增,从401名开始递增,奖金每羽10000元,递增名次获奖鸽须参加拍卖。
5、若决赛归巢羽数达800羽以上,将组织500公里(景洪勐海)加站赛,加站赛的具体规程根据决赛归巢鸽数量另行制定
6、云南金奖赛鸽中心将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7、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在退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金奖赛鸽养殖中心。
云南金奖赛鸽养殖中心
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账号:62128 82502 00075 3189 收款人:谭有荣
农业银行账号:622848 0868 4436 19770 收款人:谭有荣
农村信用社账号:623190 000011 2909615 收款人:谭有荣
集鸽人员名单
1.云南金奖赛鸽中心
寻甸羊街客运站接鸽电话:18725189709
传真:0871-62741783
电脑员:187250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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