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儒林鸽业赛鸽公棚
2017年春季第十一届公棚赛规程
监督单位:
内蒙古包头市铁路鸽会第一分会
内蒙古包头市芳利赛鸽俱乐部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鸽友之家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鑫俱乐部
内蒙古包头市英苗赛鸽俱乐部
内蒙古包头市鹏翔赛鸽俱乐部
内蒙古包头市翼飞赛鸽俱乐部
其它各代收点及鸽友也可提前报名进驻公棚,全程监督训放和比赛。
主办单位:内蒙古包头市儒林鸽业有限责任公司
赛鸽条件:
1、所有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公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以实名制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健康的幼鸽,并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6年正式足环。
3、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进行疫苗接种,如鸽主幼鸽已做过疫苗接种,请在交鸽时声明。
4、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拒收。
5、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
交鸽时间、地点:
交鸽时间:2016年5月25日开始,节假日不休息。
交鸽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儒林鸽业公棚或委托各市、区代收点(代收点附后或在网上查询)。本地鸽友可电话联系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将参赛鸽运至包头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但必须提前联系本公棚。
1、竞赛项目、时间、地点:
第一关 200-220公里:2017年4月中旬
第二关 300-330公里:2017年4月下旬(横山南)
第三关 500-530公里:2017年5月1日前后(甘泉)
2、决赛小团体赛:以每位鸽主为单位,6羽为一组,在110公里结束后分组,超过6羽另行分组,按A、B、C…分组。小团体以决赛前5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3、决赛大团体赛:以每位鸽主为单位,20羽为一组,在110公里结束后分组,超过20羽另行分组,按A、B、C…分组。大团体以决赛前5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4、双关鸽王录取办法:第二关取前100名,第三关取前500名名次相加低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第三关前者为胜。
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第一关:前十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2、第二关:前十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3、第三关:前十名发奖杯
|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1-100名
|
101-500名
|
100000
|
50000
|
30000
|
10000
|
7000
|
6500
|
4、小团体赛: 录取30名,前十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30名
|
10000
|
10000
|
10000
|
5000
|
5、大团体赛: 录取10名,各发一尊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30000
|
30000
|
30000
|
10000
|
6、双关鸽王赛:前十名发奖杯,精美照片一张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0000
|
6000
|
4000
|
3000
|
7、彩鸽赛(白、黑、降、白麒麟、轮、黄楞):录取10名各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2000
|
2000
|
2000
|
1000
|
8、加强赛:决赛所有迟归鸽必须参加加强赛。自愿交费,如不交费,名次顺延。(加强赛具体规程决赛后定)
参赛费用及付费方式:
1、每羽参赛鸽收费1000元人民币,其中参赛费800元,饲养费200元,在80公里训放结束后,经监督单位裁判和鸽友代表逐羽扫描,随机打印单为准上网公布交费羽数,参赛鸽主按此公布数据十日内交纳同一名下的全部参赛费。后期归巢的参赛鸽公棚及俱乐部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110公里训放完毕后按实际存棚羽数与代收点清算参赛费,第一关未上笼退还参赛费。
农行卡号:622 8450 8860 0025 6766 王振海
建行卡号:436 7420 4243 1031 3310 王振海
工商银行:621 5590 6030 0239 1089 王振海
2、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请广大鸽友放心。
3、如遇疫情或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因素,取消比赛,退还参赛费,并领回赛鸽
4、交鸽时不交任何费用,归巢鸽免费领回。
鸽友代表:
清棚收费:鸽友提前报名参与清棚的一切工作(可随机探视),全程透明。
各关比赛:我公棚会员提前报名入住公棚,监督各关上笼集鸽和比赛的全过程。公棚负责食宿。
颁奖和拍卖及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决赛后一周内举行颁奖会和拍卖会,决赛前50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鸽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鸽友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未拍卖出的获奖赛鸽按起拍价40%领取,未获奖的归巢鸽免费领回。
其它事项:
1、内蒙古儒林鸽业赛鸽公棚会在公棚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2、参赛鸽在清棚前发生游棚、病亡、飞失等情况,本公棚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训放期间赛鸽丢失或死亡按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赔偿。
3、获奖鸽拍卖和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由鸽主自理。
4、信鸽在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后果,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5、决赛有效期为赛鸽开笼后两日内,如遇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包头市儒林鸽业赛鸽公棚所有
公棚联系人:
经理兼总教练:王素芳134 7497 3516
教 练 :柱 子 150 2471 9931
电 脑 员 :张 政 136 0472 6016
九原区、东河区长途车站收鸽人:喜 喜 158 4921 8647
青 山 区 收 鸽 人:菅 超 150 2477 3111
昆 区 长 途 车 站 收 鸽 人:李亚南 136 4483 2500
达旗、东河 长途车站 收鸽人:小 武 155 4028 8678
|